海關食環查大閘蟹店確認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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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公报
秋風起,蟹腳肥。中秋過後,正值大閘蟹當造,政府為確保供港的大閘蟹符合《商品說明條例》、《食物安全條例》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海關及食環署在過去兩日派出多名人員,突擊巡查全港多個售賣大閘蟹熱點,檢查售賣大閘蟹店舖的貨源文件。

秋風起,蟹腳肥。中秋過後,正值大閘蟹當造,政府為確保供港的大閘蟹符合《商品說明條例》、《食物安全條例》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海關及食環署在過去兩日派出多名人員,突擊巡查全港多個售賣大閘蟹熱點,檢查售賣大閘蟹店舖的貨源文件。
其中昨午(29日),海關與食環署人員在上環一帶展開行動,向售賣大閘蟹的商戶及市民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小心揀選產地貨源,並提供重量單位換算表,以免市民被不良商家「呃秤」,人員並進入商舖檢查所售賣的大閘蟹是否不明來歷。
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總貿易管制主任何靜婷表示,今次行動除了巡查市面店舖外,海關同時利用大數據系統,在網上進行巡查行動,觀察賣家在售賣大閘蟹時,是否有虛假聲明。
暫未發現產地文件造假
何指出在過去兩日,人員一共巡查全港80間商舖,其中42間有售賣大閘蟹,暫未有發現產地文件涉及虛假成分,整個巡查行動仍然繼續,直至蟹季結束為止,何呼籲商戶遵守相關條例的規定,售賣物品時應讓市民清楚了解商品的標示,另外,商戶亦應提醒從業員,不應採取不良營銷手法,或強迫消費者購買。
食物環境衞生署中西區環境衞生總監李一鳳表示,署方一直十分關注非法銷售大閘蟹的情況,將繼續加強巡查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若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未經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高級總監(食物安全中心)朱瑞燕呼籲市民,應在信譽良好的商舖購買大閘蟹,另外要將大閘蟹徹底煮熟方可食用。(黃浩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