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林郑月娥:没有人可以凌驾法律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2月30如表示,言论和新闻自由并非免除责任的保护罩,没有人可以凌驾法律,若媒体有关行为涉嫌违法,便会依法采取行动。执法行为不会因为个人、机构或企业的身份而有所改变。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2月30如表示,言论和新闻自由并非免除责任的保护罩,没有人可以凌驾法律,若媒体有关行为涉嫌违法,便会依法采取行动。执法行为不会因为个人、机构或企业的身份而有所改变。

林郑月娥指出,特区政府尊重新闻工作者对政府政策的看法、评论、批评,甚至攻击,但若媒体的行动涉嫌违法,便会依法采取行动,经过调查搜证,由律政司作出独立检控决定,再交给享有司法独立权的法庭按法律条文和证据,不偏不倚地裁决。然而,有西方机构、组织、媒体甚至外国政府,在不了解香港法律,也不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妄下定论,甚至要求特区政府释放所有被捕者,如此言行是在践踏法治。她表示,人权和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并非绝对。人权和自由受法律制约,从而维护社会上其他人的权益。一旦有人以新闻媒体工作掩饰进行违法行为,社会要认清事实,执法部门也要采取行动。没有人可以凌驾法律,自称有第四权的新闻从业者也不例外。

行动与新闻出版自由无关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特区政府必定依法处理。警方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采取是次执法行动,是次行动针对被捕者的犯罪行为,与新闻和出版自由完全无关。“对于美西方政府、传媒和组织试图扭曲事实,恶意诋毁依法进行的执法行动,是粗暴干预香港的事务,以及反映他们的双重标准,我们深表遗憾。”发言人说,过去一年,市民回复正常生活,国家安全风险减退,这些成效得来不易。特区政府会继续防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任何人或机构不论背景,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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