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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发布

8月28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精神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0〕15号),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大公中原网讯】8月28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精神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0〕15号),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据悉,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73条,包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行为等73条违法行为,并明确了每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违法情节及裁量基准,以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附件:河南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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