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单位藏140汽油弹 23岁男生判囚3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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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公报
当中一名23岁男学生昨于区域法院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他人财产罪,法官重申以身试法要付很大代价,判囚三年两个月。
【大公中原网讯】前年11月2日全港大范围发生暴动当日,警方在湾仔商住大厦单位捣破黑暴武器库,检获近140枚汽油弹或半制成品,四男一女被起诉。当中一名23岁男学生昨于区域法院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他人财产罪,法官重申以身试法要付很大代价,判囚三年两个月。
昨日认罪的23岁被告莫礼滔,案发时正修读公共行政政治学士课程的最后一年。在事件曝光而当场拘捕后,他已还押超过一年半,亦因而无法出席祖父母的丧礼。
官表明须判阻吓式刑罚
莫礼滔承认的控罪属于串谋纵火罪的交替控罪,指控他在湾仔坚拿道西一单位内,管有59个汽油弹、79个载有白色废棉的玻璃瓶、50个玻璃瓶、约4.6公升内含柴油的浅黄色液体、约1公升内含异丙醇的无色液体、约4.9公升内含汽油的绿色液体、白色废棉、布条、布及毛巾。据案情指,警方于前年11月2日破门入屋时,莫礼滔等人一度从露台试图逃入楼下单位,但被该住客拒绝进入,杨等人遂被擒获。
法官叶佐文判刑时指出,涉案五人有计划地犯案,将案中的汽油弹存放在商住大厦内,严重之处是数量不少且易生危险,案例表明必须判处阻吓式刑罚。资料显示,案中另一名23岁女学生在上月底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他人财产罪后,同样判囚三年两个月。至于同案余下三名被告,将于本周五起受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