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监局:减就医负担不会降药品质量
在4月27日上午召开的“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回应记者关切,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工作,保障好药品质量安全。
【大公中原网讯】在4月27日上午召开的“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回应记者关切,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工作,保障好药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通过带量集中采购,药品和耗材的价格大幅降低,但是在降低药价、减轻就医负担的同时,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引发不断关注。
李国辉表示 :“河南省药监局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工作,全省药品安全形式总体稳定向好。”
河南省药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抓好工作:
切实加强中选药品全程监管。将中选药品监督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重点工作,全面加强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企业严格依照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督促医疗机构对药品进货严格检查,坚决杜绝因价格下降而降低药品质量的问题。
着力强化重点品种专项检查。制定印发《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选药品的配送单位、有关医疗机构以及零售企业的质量管理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进行技术审查和风险评估,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加快推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成立省药品监管局智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联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做好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有序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统筹部署全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汇总完善一致性评价品种台账信息,及时掌握研究进展情况。据李国辉介绍,2020年以来,已开展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共涉及149个批准文号,已完成前期药学研究64个,完成所有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并上报国家局品种46个。
积极实施“品质豫药”品牌活动。结合产业政策制定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支持我省优势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提升工作,引进中医药行业老字号品牌落户我省参与中药配方颗粒试点,提升我省中药材附加值和利用效率,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生产。
药品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乎医疗体系的健康建立,因此,减轻医疗负担并不是与降低药品质量画上等号。认真严肃对待药品生产,需要各方协同努力,共同创建一个让人放心的医疗保障“安全网”。(郭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