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郑州市出台《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通知》,严格人员护照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加强考勤,对疫情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强调要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到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
【大公中原网讯】3月11日,郑州市出台《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通知》,严格人员护照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加强考勤,对疫情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强调要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到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

作为交通枢纽城市,郑州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已成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郑州出现个别企事业单位员工私自出国、入境回郑后恶意隐瞒旅行史、健康史的个案。
11日12时40分,郑州确诊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该患者郭某鹏,男,30岁,现为浩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郑东新区执法大队劳务人员。
《通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对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将本单位各项联防联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实行倒查责任,对于存在失职、漏管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挂钩。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规定,彻底摸清本单位干部职工近期动向和人员接触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严格人员护照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加强考勤,对疫情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强调要如实报告个人取向,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到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动态掌握干部职工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进入办公区域前体温检测等措施。一旦发现干部职工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要第一时间送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在病情明确之前,不得允许其返岗上班。一旦发生疑似感染或确诊病例,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通知》强调,各单位应明确告知本单位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本人由境外返郑或得知亲属、朋友由境外返郑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所在单位要将信息及时报所在辖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迟报、瞒报、谎报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法纪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