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6日 星期二

【生活与法】在香港遭遇的士司机涉违规怎么做?

近日一名內地女遊客將其在香港遭遇網約車司機疑似「碰瓷」的視頻,發布到網絡,引發熱議。該女子自稱在港打的,將行李箱放進後尾箱時,被司機指責她刮花了價值五十多萬的車輛,需索賠500港元。女乘客即場表示要報警,司機則指報警也沒用,而且態度惡劣。

香港出租車及司機行為,受《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規例,以及運輸署服務指引雙重監管,並有相應罰則。《道路交通條例》規定的士牌照、載客、收費、司機資格及一般責任等;《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規定拒載、繞路、濫收、拼車、服務行為等;《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規定計程咪錶、設備、支付、行車記錄儀等;《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施加扣分制,扣滿10分要補課,滿15分停牌;《吸烟(公眾衞生)條例》車內禁煙(含電子煙);《殘疾歧視條例》、《種族歧視條例》禁止歧視殘障、不同種族乘客等。

《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條列明的士司機的責任,如態度良好、衣着得體;不得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人的租用(拒載);拒絕或忽略駕駛該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任何地方(揀客);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駛往該目的地(兜客);未經租用人同意,允許租用人以外的任何人登上的士(拼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合法收費與附加費則指:計程咪錶所記錄行車路程的車費、每件行李費、電召費、隧道、青嶼幹線等實際通行費、攜帶寵物費用;若稱如「深夜附加費」「節假日加價」、「去偏遠地方加價」均屬違規。如計程咪錶所記錄的車費,顯然高於規例附表5可收取的合法車費時,乘客沒有責任繳付多於合法車費。最新的修例就是,自2026年4月1日起,强制必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不得只收現金。

根據上述法規,本文開頭所提到的視頻如屬實,該司機就可能涉嫌違規。乘客若遇司機違規,可記下車牌、司機編號、時間地點及收據,及時報警處理。(黃江天 資深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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