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6日 星期二

国务院免去曾国卫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职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的建議,國務院2026年1月27日決定:免去曾國衞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職務。

曾國衞早前因健康理由向行政長官提出請辭。李家超與曾國衞詳細討論並理解他的情況後,按照《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議免去曾國衞的職務。

李家超表示:「曾國衞服務政府接近40年。他在出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期間,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的聯繫、合作和發展,處理特區有關人權的政策事務,以及與選舉安排有關的工作等。他亦督導選舉事務處,配合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功和順利舉辦特區多場重要的選舉。我感謝曾國衞多年來的貢獻,並祝願他身體健康、一切順利。」

李家超會物色繼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適當人選。其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胡健民署任局長職務。

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一月二十七日)發出聲明:

本人自二○二○年四月獲中央任命為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多年以來一直盡心盡力做好工作,致力為特區和市民服務;但在高強度工作中,身體亦漸漸出現了情況。

雖然作了不同檢查並按醫生指示服藥,但情況仍未有改善。經與家人及醫生商量後,認為目前最好的方法是放下工作,減少壓力並調理好身體。因此我在去年底完成立法會選舉任務後便思考並最終決定向行政長官作出請辭。

在這裏,我再次感謝中央和行政長官多年來的信任、支持和指導,亦感謝社會各界的支持和配合。日後若有機會,我仍希望在不同崗位或範疇為社會作出貢獻。最後,再次感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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