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6日 星期二

【原创文学】一杯鱼头酒,万般皆释怀!

作者:刘炜

我没想到李茉会请我吃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们这所三个乡镇唯一的高级中学要关闭了。作为最后一届高三年级的学生,我们平时的学习风气并不好,当然学习成绩也不好,以至于当年高考我们仅有的一文一理两个班被“剃了光头”。

虽然学不会又不想学,可我们这些所谓的“差生”还算讲武德,并没有在班级里胡闹打扰那些“死学”的同学,只是经常逃课到学校后面荒废的土寨墙上玩耍。

那个初春的下午本来是老朱我们两个躺在斜坡上晒太阳。老朱忽然从衣兜里摸出半盒香烟,说是村里有办丧事的,他顺了半包出来。

我俩一人一根点上。

我是第一次抽烟,开始不觉得有什么,不过就是偶尔辣了嗓子咳嗽几声,于是聊着天,不知不觉把半包烟抽完了。

聊什么呢?

聊还有几个月就毕业了,大学是肯定考不上的,所以去南方打工就是最好的选择,村里谁在江苏,谁在浙江,谁在广东,哪个挣的钱多。

聊着聊着,就聊起了李茉。

我说我喜欢李茉。

老朱说你光说实话,谁不喜欢她?

李茉是我们班——不,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没有之一。

她还是我们班第一个穿高跟鞋的女生。

那是高二下半期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在教室里昏昏欲睡,突然听到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面的声音。我立马听出不是教数学的孙老师,虽然孙老师也穿高跟鞋,但是孙老师胖,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气势汹汹,如同她看我们的表情。

这声音清脆,轻盈,叮、叮、叮,带着几分小心,甚至在要进班级的时候又有几分迟疑。

我猛地抬起头,刚好看到李茉带着一身光环出现在教室门口。

很多年以后,我都记得那天李茉踏进教室后略带羞赧低下随即又高高扬起的绯红的脸庞。

那时候我一直对自己说,什么是美?什么是美?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这个时候的李茉,就是美。美若天仙。

当然,喜欢是喜欢,却只能藏在心底。

我知道我和李茉的距离太远,遥不可及。

我是一个农村穷小子,而李茉虽然也是农村人,但是她的父亲在县城上班,她家就在学校后面的村上,算是跟老朱差不多的“街娃子”。

我能说出喜欢李茉的话,固然是我和老朱向来无话不谈,但也有香烟的刺激作用,大脑亢奋了。

日头坠入西边的杨树林,老朱要回家吃晚饭了。他和李茉一样都不住校,都是步行回家吃饭。

我想站起来,却感觉头昏脑胀,还一阵一阵地恶心。

我说我吸烟吸毁了,你先回去吧,我得再休息一阵子。

老朱说你别耽误回学校吃饭,然后拍拍屁股就走了。

大概又过了十几分钟吧,我摇摇晃晃站起来,磨磨蹭蹭地沿着一条小路回学校。

这是李茉回家必经的小路,我想也许会遇到李茉,到时候要不要跟她打个招呼呢?

走了不远,果然就遇到了李茉。

不过,除了李茉,还有两个人。

是两个社会青年,我见过其中一个,他是西街村支书的侄子,曾经来我们学校打过几次篮球,留着长发,胳膊上刺着一条龙,还有一个矮胖子。

两个人挡着李茉回家的路,争执着什么,好像是送给李茉什么礼物,李茉不要,推来推去的。

突然长发青年就火了,一把抓住李茉往怀里拉,李茉发出一声凄厉的呼喊:“救命啊……”

血一下子就涌到了头上,我来不及多想,也感觉不到头晕恶心了,大喊一声“干啥呢”就冲过去,一下把李茉拉到自己的身后。

我甚至没有发现,自己的腿在颤抖,连嗓音都因紧张变得尖厉刺耳。

长发青年大概是被李茉和我高亢的嗓音震慑了,或者他们并没有做坏事被发现的心理准备,或者他们也没打算做坏事。

总之,在接下来的几秒钟,也许有十几秒钟的时间里,我们都是愣在那里的。

那个矮胖子,突然打了个喷嚏。

所有人在瞬间清醒,我眼疾手快,从路边抄起半块砖头,瞪大眼又喊了一句“干啥?找死吗?”

我的面容一定很凶恶,然而颤抖的声音却暴露了我明显的底气不足。

长发青年和矮胖子看了我一眼,突然不约而同跳过小路边的干沟,狼狈地向着杨树林的方向逃窜了。

我松了口气,看了看李茉,并没有看真切,只是发现她和我一样在颤抖。

我想说我送你回去吧,结果嘴巴张合了几下,说出的却是以后让你家里人接送你吧。然后逃也似的跑了。是的,我也逃跑了。

并没有同学知道这天傍晚发生的事情,我也没有对老朱说,我怕老朱嘲笑我最后错失良机。

也看不出李茉有什么不同,她跟其他女生一样,跟班里的男生从不说话,也从不多看我一眼。

只不过从那之后晚上,都有个骑自行车的男的在学校门口接她,据说是她的堂哥。

一个月后李茉退学了。听说她爸爸通过关系把她安排在工商所上班了。我以为,我和李茉从此不会有任何的交集了。

当然班级里少了李茉我们也并没有什么变化,浑浑噩噩地就混到了高考。

那年我们的考点设在了县城重点高中,三天挥汗如雨的考试结束,我们集合后正要去车站,平时跟李茉关系很好的陈丽偷偷递给我一个折叠的纸条,意味深长地说李茉让你不要回去,晚上她请你吃饭。

我十分意外,又十分惊喜,竟然忘了对陈丽说谢谢。

纸条上写的是“晚上七点半,金源酒家门口见”,还贴心地画了地图,标明了位置,只是没有署名,这让我一度怀疑是陈丽的恶作剧。

那天的太阳太磨蹭,迟迟不愿意下班,一个挎着蓝布书包的农村少年躲在金源酒店对面的树荫下,把裤兜里仅剩的十三元六角纸币攥出了汗水。

街边卡拉OK摊开始有人唱歌,李茉来了。

她的长发剪成了短发,她的长衣长裤换成了好看的连衣裙,她的高跟凉鞋是红色的,像我的脸一样红。

我迎上去,看见她涂了口红,颜色比我的脸更红。

接下来我像一个犯了错被惩罚的孩子,低着头,不记得怎么跟着她走进饭店,好像什么也没说,就愣愣地坐下了。

李茉点了菜,才问了一句考得怎么样?

我说,嗨,还能怎么样,没希望呗。

李茉笑笑,我第一次面对面看她笑,她笑起来真好看。

我也笑了,绷紧的神经放松了不少。

李茉从挎包里拿出一瓶酒,说你喝点酒吧,我用饮料陪你。

我没拒绝,因为我和老朱几个曾经跑出去喝过几次酒,有一次回校被教导主任抓了现行,全校通报了。

我拿过酒,酒瓶是很精致的鱼头形状,我想起在招待所电视里看到的广告,就说:喝酒喝鱼头,上楼上高楼。

李茉说,这是咱县最好的酒,卖得可好了,外地来拉酒的车都排老长的队。

又说,“鱼头酒,贵宾的享受。你今天是贵宾。”我说我算啥贵宾,然后给自己满满斟了一杯。

那天好像没有说太多的话,李茉问我打算复读吗?我说不确定,也许去广东打工。李茉说,你应该复读的。说这句话时她直视着我,她的表情坚定,又饱含期待。

我又喝了一杯酒,没回答。

那是我有生以来喝过的最醇美的酒,每一口都让我回味无穷,半斤装的鱼头酒,很快就见了底。

李茉说,等会儿你去县委招待所206房间,一说工商局李科长安排的她们就知道了,我就不去送你了。

我说,这个酒瓶真好看,我留个纪念吧。就把酒瓶装进书包。

李茉又笑了,起身去结了账,相互挥挥手,出了门她向东,我向西。我走了几步,躲在一棵行道树后面,看着李茉婀娜的背影消失在城市的霓虹里。旁边有人正歇斯底里地吼着庾澄庆的歌:让我一次爱个够,给你我所有。

我没有去招待所,而是决定徒步三十多公里回家。

县城到我们乡新修的柏油路上,我敞开衣服,两只手把鱼头酒瓶捂在心口,在晦涩的月光下大踏步走着,泪流满面。

三天后,我背着简单的行李坐上南下的火车,那个精致的鱼头状的酒瓶,我用毛巾裹住,塞在背包里。

后来我一直想给李茉写信,可每次写到我家的经济条件不允许我复读就写不下去了,信终究没有写成。

五年后,在深圳的一间出租屋里,一个贵州女孩儿看着我桌上鱼头状的玻璃瓶,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出去了十来分钟,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几枝叫不出名字的野花,插在瓶子里,星星点点很是好看。

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

再后来,是我们高中毕业三十年,组织了一场聚会,同学们从四面八方赶回县城,我也再一次喝到了鱼头酒。

李茉说,她当年用响河酒厂的鱼头酒招待过一个同学,后来,同学失联了,酒厂也没落了。如今鱼头酒在河南木兰府酒业有限公司的坚守和传承下,再度回归市场,并且赢得了不错的口碑和销量。而我们经过三十年岁月的磨炼和洗礼,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确幸,希望我们以后的生活,也像这鱼头酒一样,越喝越醇厚,越来越美满。

同学们干了一杯酒,纷纷问李茉招待的是哪个同学,他怎么这么有福气?李茉指着我大笑说:“刘左右你还记得吗?”

我说咋能忘呢?那个鱼头酒太好喝了,我连酒瓶子都没舍得扔,现在还在家里当花瓶呢。

在同学们的欢笑声中,我和李茉相视一笑,轻轻碰杯。

一杯鱼头酒,万般皆释怀。

【原创文学】一杯鱼头酒,万般皆释怀!

编辑:李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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