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宣贯会议

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宣贯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及《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月27日下午,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题宣贯会议,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文件精神,明确执法行为规范要求,推动执法工作向“服务型、规范化、文明化”转型。

会议重点解读了《规范》中提出的“八个严禁”和“十个不得”禁止性规定。要求执法人员严守纪律底线,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等行为。会议指出,要将“服务”贯穿执法全过程,认真落实《指导意见》提出的“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模式。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宣传。执法人员要加强普法宣传,在案件办理中注重说理式执法,提升公众对执法行为的认可度。二是提高认识。《规范》是新时代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必须将“监管为民”理念落实到每一次执法中,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细化行为规范、创新执法方式、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把握好执法力度与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提供有力支撑。(尚世轩)


编辑:李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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