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国安法未规管范畴 23条立法可填补

法律界人士纷纷支持特区政府尽快完成23条立法。他们指出,23条立法是基本法规定的宪制责任,香港国安法不能替代23条立法。通过23条立法,可以填补现行法律体系的空缺,规管香港国安法没有规管到的罪行。

他们表示,维护国家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头等大事,有关法例要具有阻吓力、看齐国家及其他普通法地区有关法例。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可为商界及市民提供更优质安全的营商生活环境。\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执业律师陈晓峰形容23条立法是“倚天剑”,宝剑不出鞘就已经令到江湖中人闻风丧胆,为商界及市民提供更优质安全的营商生活环境。有关的法例草案要容易明白、预先推算解决执行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具有阻吓力、看齐国家及其他普通法地区有关法例,还要预先安排准备好一系列有关的宣传及教育工作。

陈晓峰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而在23条下要立法防范的“叛国罪”在世界各国也视为头等大罪,美国在宪法里唯一明确有罚则的刑事罪行就是叛国罪,违法者更可处死刑。他更建议可参照美国把投敌罪、资敌罪明确加入23条立法,可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陈晓峰强调,国家安全的风险因素常在,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特区政府、立法会、各界及每一位市民必须贯彻落实,甚至在情况需要时超越基本法第23条有关在本地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性责任,时刻保持警惕,采取主动保护国家安全核心利益及所有重点领域,才谈得上民生、社会、教育、文化及经济进程。

陈晓峰亦建议新法例适用于在境外发生的犯罪行为,并指出如果需要进行执法,可能要考虑如何处理犯罪嫌疑人身处香港以外的情况。香港可能需要考虑进一步立法,以明确当犯罪行为人不在香港时,如何就犯罪行为提起诉讼等程序性问题。

香港国安法不能替代23条立法

广东省政协委员、执业大律师吴英鹏表示,实施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以后,进行23条立法的社会条件和政治条件得到了巨大改善,目前是23条立法的最佳时机。他指出,香港国安法不能替代23条立法,进行23条立法是基本法规定的宪制责任。包括香港国安法在内的现行法律体系仍不足以全面维护国家安全,23条立法可以填补空缺,规管香港国安法没有规管到的罪行,例如叛国、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外国组织在港进行政治活动等。

吴英鹏补充说,进行23条立法时要秉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念,香港维护的国家安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应以全国人民安全为宗旨,以国家政治安全为根本,要维护各领域和全方位的国家安全,要构建可以相互配合、行之有效的维护国家安全体系,必要时也要考虑与内地有关法制衔接的机制。23条立法也需考虑“一国两制”下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特性,特别要与原有普通法刑事法的体系脗合,也可以参考其他普通法地区的类似立法和司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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