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港国安处悬红各100万 通缉八国安逃犯

香港国安法实施三年,反中乱港分子相继被拘捕或窜逃外国。然而,窜逃分子“乱心不死”继续与外部敌对势力勾结,肆意抹黑香港国安法,乞求外国对国家和香港实施制裁,利用“软对抗”煽动仇恨。

港国安处悬红各100万 通缉八国安逃犯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昨日公布通缉八名潜逃海外的乱港分子,包括三名前立法会揽炒派议员许智峯、罗冠聪和郭荣铿,他们分别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警方就每名被通缉者悬红100万元,呼吁市民就相关人等或案件提供消息。警方回复《大公报》表示,欢迎本地和海外人士向国安处提供有关窜逃分子的资料,若举报资料属实及满足获得悬红条件,可获得悬红奖金。特区政府支持警方国安处通缉八人,保安局表明会追究八人在香港党羽。国安公署支持香港警方行动,发声明表示“正义不会迟到,更不会缺席。”\大公报记者 赵明新

警方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因应反中乱港分子在潜逃海外后仍作出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警方早前获法院批准发出拘捕令,通缉八人,包括男子许智峯、罗冠聪、郭荣铿、袁弓夷、任建峰、刘祖廸、蒙兆达及女子郭凤仪。李强调警方已掌握他们的犯罪证据,就每名通缉人悬红100万元,赏格有限期至明年7月2日。他续指,悬红属于严重罪行常见做法,是希望对通缉人达至“满意的检控”,有助将他们送上法庭,又举例指通缉人除经合法途径回港,还可能用其他人的身份或偷渡,因此悬红是有需要和合理。

勾外力续煽“独” 危害国安

其中,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的罪行最多,包括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许潜逃前涉及四宗刑事案件后获准保释,但他于2020年12月以虚假行程表等资料向法庭申请离港到丹麦外访,其后宣布“流亡”。警方指他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多次在海外鼓吹“港独”、“台独”及意图推翻国家根本制度,又请求外国对国家和特区政府进行所谓“制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等。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罗冠聪涉嫌干犯煽动分裂国家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于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已畏罪潜逃。警方指他在海外勾结反华组织及多次举行公开集会等,鼓吹“港独”,同样请求所谓“制裁”等行为。

至于商人袁弓夷,涉嫌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余五人包括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前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绰号“揽炒巴”的刘祖廸、前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在美组织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则涉嫌干犯煽动分裂国家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捐款或转载帖文 有刑责风险

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洪毅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当局有权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危害国安家全的人的资产,并强调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例如透过网上平台筹款,以金钱资助他人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均有可能触犯法例。

大公报记者追问若市民捐款支持被通缉者、在社交平台关注或转载他们的帖文会否负上刑责?李桂华认为被通缉者举行众筹或发帖文,主要是为了钱或争取政治筹码,又指他们的帖文大多涉及煽动意图,甚至鼓吹违反香港国安法,因此若市民付款或转载这些帖文,存在刑责风险,呼吁勿以身试法。

香港国安法具有“域外效力”,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日前对《大公报》表示,警方会根据每宗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循不同途径追查逃犯的下落;并会综合考虑各项因素,采用最合适的方法执法,特区政府会把握任何机会依法缉拿有关逃犯归案,不容许他们逍遥法外。特区政府发言人和保安局均表示警方有责任依法追究潜逃海外,并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全力支持依法将他们缉捕归案。

警方通缉8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被列入通缉名单的罗冠聪昨天在社交平台承认,消息令人很紧张,毕竟再次被盯上,声称日后会更慎重地选择出访、外游的地方,亦更保障自己个人私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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