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泼水节恶意追射香港警员 黑暴余党落网

泼水节恶意追射香港警员 黑暴余党落网

香港从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惟仍有“黄丝”死心不息、煽仇搞事。在刚过去的周日,九龙城迎来疫后首个泼水节,当日一群自称“香港新秩序”的搞事分子向警员及无线电视记者近距离射水挑衅,并语带侮辱,甚至煽动其他人加入“水枪袭警”。消息指,警方昨日以涉“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拘捕两名男子。《大公报》调查发现,该组织经常在网上发布煽暴视频,其中一名被捕者为组织的核心成员,是黄丝黑暴余党。

有法律界人士直指,相关行为可能触犯“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罪”、“意图犯罪而袭击或袭警罪”、“发布煽动意图刊物罪”多项罪行,敦促执法部门严正执法。大公报记者 余风、黄山(文) 李斯达(资料)

黄丝黑暴余党公然挑衅,早前更在YouTube频道“香港新秩序ISTIMETOWIN”上载影片,片中网名“勇狗”的男子与另外八名男子一起,众人身穿黑衣,摆出黄丝黑暴一贯勇武姿态,上衣更印上“勇”字,众人穿着此“勇”衣招摇过市,不禁令人想起黑暴重临的恐怖场面。

被捕25岁男子“勇狗”报称为保安员,曾自称“香港新秩序”成员,二月时曾与另外四人到“阿布泰国生活百货”旺角分店叫嚣及滋扰顾客,其后涉嫌“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被捕。

警方:或有更多人被捕

从当日泼水节的影片中可见,身穿红衫的“勇狗”大声高呼,并用大型水枪对准两名维持秩序警员射水,旁边两名黑外套和绿衫男子也举水枪向警员喷射,两名警员转身走避时,黑外套和绿衫男子仍冲出封锁带追着警员狂射,“勇狗”则在外围高举水枪向警员“扫射”,并转身面对同党举起“V”字胜利手势和嚣张狂吼。及后画面转向绿衫男及数名年轻人用水枪围攻一名女警,女警闪避时遭数人追出马路在身后一路狂射,而“勇狗”则冲上马路跳舞,状甚疯狂。

向现场警员“突袭”后,“黄丝”团伙疯狂行为再度升级,“勇狗”、黑外套及绿衣男围攻两名采访记者,并教唆小朋友向记者狂射。两名记者遭“勇狗”等人猛射水,一名摄影记者劝阻“勇狗”时,他还得意地说:“个Cameraman好恶咁叫我唔好玩嘢,睬佢都傻!愈唔畀愈要玩。”记者最后需报警求助。

警方发言人表示,行动中拘捕两名本地男子(25及26岁),两人不断用水枪近距离射向在场警员及记者,另外两名男子不停用水樽的水泼向在场警员及记者,企图破坏社会安宁,整个过程大约3分锺,其后更将其行为制成影片,加入煽动字眼,放上网上分享平台。发言人指,被捕人涉干犯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现被扣留,案件交由九龙城警区重案组第一队跟进,警方不排除事件属预谋,及不排除稍后有更多人被捕。

法律学者:袭警可判监两年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指出,相关人士行为可触犯《公安条例》的“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12个月。傅健慈续说,他们用水向警员照头淋,以及用水枪围攻正在执勤的警员,可导致遇袭警察的身体受到伤害,触犯《侵害人身罪条例》的“意图犯罪而袭击或袭警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两年。

傅健慈又说,有关视频出现的污蔑字眼,可见立心不良,以泼水为名,搞事为实,甚至利用网络平台宣扬暴力、侮辱警察、袭警及袭击记者,可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的“发布煽动意图刊物罪”,首次定罪可处罚款2500元及监禁1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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