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桂思案 两公院医生被控误杀

邓桂思(左)长女Michelle(右)因未满18岁,不符合法例要求而无法捐出自己部分活肝救母。/资料图片
本周一(9日),警方分别控告一名45岁及一名50岁男子各一项误杀罪,案件将于下周一(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据悉,被捕两人是公院医生林治崑和陈小剑,2017年时负责治疗联合医院病人邓桂思,治疗期间因没有适时处方抗乙肝病毒药物,导致邓桂思乙肝病发,最终因急性肝衰竭逝世。医委会事后曾就事件召开聆讯,两名医生被裁定专业失德。
医院管理局表示,因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作评论,而有关员工已暂停原有的职务及调离临床工作。大公报记者 余风
警方表示,2017年1月至2月期间,案中一名44岁女事主在观塘区一间医院接受两名被告诊治后,出现急性肝衰竭,她其后被转送到西区一间医院接受治疗及进行数次手术,同年8月26日被证实死亡。经过调查及咨询法律意见后,西区警区重案组探员于本月9日拘捕该两名男子。
医管局:两人已调离临床工作
医院管理局发言人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该局不会作出评论。有关员工已暂停原有的职务及调离临床工作,该局会为有关员工提供支援及按既定程序跟进事件。
发言人又指,医管局非常重视有关事件,事后已将有关个案转交死因裁判官跟进,亦已成立根源分析委员会检视事件起因及作出改善建议。公立医院近年已逐步落实委员会建议的改善措施,包括优化“临床医疗管理系统”,在医生为乙型肝炎病人处方免疫抑制药物时作出提醒,并已制订相关指引及改善处方有关药物时的流程。另外,公立医院亦已加强培训,提醒医疗团队需要与病人及家属就重要临床资讯保持密切沟通。
香港医学会表示,十分关注有医生因医疗事件被控误杀,尤其是医生于诊治病人时的刑事责任。该会正了解情况,并会为会员提供协助。
女事主邓桂思为两女之母,2017年初她因肾炎,两度前往联合医院覆诊,当时两位主诊医生均忽略诊治她是乙型肝炎带菌者,只处方高剂量类固醇,未有处方护肝的抗病毒药物,引致她急性肝衰竭。
善心女文员无私捐肝 感动全城
邓桂思的长女Michelle在事件初期多次提出“好想好想好想”捐出自己部分活肝救母,称赞“妈妈好尽责,见到妈妈情况一日一日转差,我自己咩都做唔到,十分内疚。”但因她未满18岁不符合法例要求,被院方拒绝。当时社会开始讨论有关条例限制,政府亦进行有关合法捐赠年龄的检讨。
邓桂思因肝衰竭命悬一线,求肝过程一波三折,可幸当年四月获善心女文员、26岁的郑凯甄(阿甄)主动捐三分之二的肝脏,肝功能逐渐恢复,惟及后邓桂思因为肾功能未恢复,需第二次换肝,再次接受移植尸肝,但及后肺部受真菌及细菌双重感染,五月初开始接驳人工肺协助呼吸,她使用ECMO(人工肺)有逾一百日,一直在玛丽医院留院,情况危殆,至同年八月不幸去世。
医委会事后曾就事件召开聆讯,时任联合医院医生林治崑及陈小剑,被指在邓桂思求诊时,治疗期间没有适时处方抗乙肝病毒药物,导致邓桂思乙肝病发,两人2021年已被裁定专业失德,林治崑被除牌5个月,缓刑36个月;陈小剑被判除牌3个月,缓刑18个月。而邓桂思的死因研讯,排期在今年2月27日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