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夏博义抹黑国安法 不配掌大律师公会

香港大律师公会新任主席夏博义(Paul Harris)早前接受媒体访问时,叫嚣提出修订香港国安法,刻意歪曲国家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不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制地位。

【大公中原网讯】香港大律师公会新任主席夏博义(Paul Harris)早前接受媒体访问时,叫嚣提出修订香港国安法,刻意歪曲国家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不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制地位。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夏博义挟大律师公会主席身份接受访问,但表达的是个人政治立场上的看法,行为不负责任,容易引起公众误解,或会将大律师公会带到不公不义的危险边缘。

夏博义抹黑国安法 不配掌大律师公会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回复安宁、治安立竿见影改善。不过,夏博义早前接受媒体访问时却声称,香港国安法的设计是用来「夺走香港的自由」、「将内地的制度引入香港」,与维护公共秩序「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又扬言,特区政府应考虑修改香港国安法中明显「与基本法或法治精神牴触」的条文。他甚至称,香港国安法将香港推向「警察国家」云云。

卢文端:言论相当离谱

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表示,夏博义的言论相当离谱,刻意攻击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由于夏博义以大律师公会主席身份接受媒体访问时发表了有关言论,令外界产生错误的印象,认为大律师都持同一立场,这是相当危险及具误导性,更将大律师公会推向不公不义的地步,直接影响大律师公会的专业形象,夏博义根本无资格担任大律师公会主席一职。

梁美芬批夏影响业界发展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夏博义不应该代表大律师公会或全体大律师发表有关言论。她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天经地义的责任,夏博义作为外籍的大律师,无权就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说三道四,而他就香港国安法发表的言论,只会令大律师公会陷入不公不义的危机中,直接影响到业界发展。报道发表后很多大律师都感到不满,认为会直接打击他们与内地交流的机会。

张国钧促夏悬崖勒马

律师、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张国钧表示,夏博义以大律师公会主席的身份,接受传媒访问时提到有关香港国安法的言论,并非从宪制角度讲解问题,而是纯粹从个人的政治立场出发,表达他个人的政见,这并非作为大律师公会主席应做的事情,也非负责任的行为,其言论会将大律师公会带到非专业的危险边缘,冀夏博义能够悬崖勒马。

郭伟强:阻国安法拨乱反正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表示,夏博义作为大律师公会主席,公然将全国人大常委会视为「威胁」,并挑战基本法所确定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挑战国家主权和「一国两制」底线,阻挡香港国安法拨乱反正的工作,根本不配担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其狂妄行为,还会将大律师公会推到不公不义的危险边缘,对全体大律师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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