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6日 星期二

被捕者屡涉勾外国势力 祸国害港谋变天

香港警方昨日依法拘捕了戴耀廷等53名策划组织实施所谓「35+」和「揽炒十步曲」、实践「瘫痪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目标的相关人员。

【大公中原网讯】香港警方昨日依法拘捕了戴耀廷等53名策划组织实施所谓「35+」和「揽炒十步曲」、实践「瘫痪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目标的相关人员。多名法律界及政界人士表示,被拘捕者已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企图发动颜色革命,意图颠覆国家政权,祸国害港谋变天。他们强调,香港国安法规定的保释门槛非常高,涉案者潜逃海外的风险非常高,希望法院依法审慎处理保释申请。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指出,揽炒派提出所谓「揽炒十步曲」,图谋获得立法会议席「35+」,企图否决财政预算案等所有政府法案,相关举动已非一般的选举行为,而是有组织有计划地瘫痪政府施政,甚至颠覆国家政权,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

目前,警方还需要时间进一步搜证调查,进而透过律政司提出诉讼。谭耀宗强调:「香港国安法的保释条件门槛非常高,一般而言法官必须有充足理由或证据相信他们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否则是不应该同意他们保释的,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处理。」

国安法保释门槛极高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揽炒派策划所谓「35+」企图无差别否决政府提案,目的就是要瘫痪立法、行政机关。她指出,相关举动已导致本港的部分立法、财政拨款等工作一度停摆,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三)列明的「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指出,香港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凌驾本地法律,其中第42条所订明的保释条件考虑要求,明显与香港本地法律不同,保释条件不同、门槛更高,原则上是「不得准予保释」,除非有充足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她强调,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是极之严重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常涉及外国或境外势力,潜逃海外的风险非常高,弃保潜逃情况现更时有发生;因此,违反香港国安法涉嫌人或被告人不被批准保释是合理的、适当的。

执法不影响市民权利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陈晓峰表示,为「35+」而发动的所谓「初选」,暴露了揽炒派「偷步拉票」、图谋操控选举结果的用心,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等,应得到严肃惩处。他认为,这些涉犯严重罪行者,潜逃风险较高,一般难以保释,这与「无罪推定」原则并无冲突。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大律师吴英鹏认为,香港警方的执法行动并不会影响广大市民的权利,警方的执法行动只是针对一些有系统、有组织地试图严重干扰和阻挠特区政权机关履职的组织者和策划者,这部分人有别于那些受误导参加「初选」投票的一般市民。

他指出,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有效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极大地恢复了香港社会秩序,广大市民可以如常生活,社会也会如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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