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负荷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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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拨付3.65亿元 奖励满负荷生产企业
为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并引导企业稳定生产、快速复产、提能增产,今年以来,河南省财政延续实施财政奖励政策,分别对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的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为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并引导企业稳定生产、快速复产、提能增产,今年以来,河南省财政延续实施财政奖励政策,分别对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的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