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动自行车品牌经销商行政约谈会

近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商丘市电动自行车品牌经销商行政约谈会,电动自行车品牌经销商共计3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一是传达学习了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宣读讲解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及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总局76号令),讲解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具体要求和规范细节,解读了76号令各条款内涵要求;三是强调了质量管控内容、强制认证事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要求等;四是组织品牌经销商负责人经销情况交流,回答了涉及有关政策性规定要求和规范,积极引导了经销人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守法诚信经营的重要操守;五是组织电动自行车品牌经销负责人签订商丘市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社会公开承诺书,签订承诺书计35份。
电动自行车经销主体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要自觉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制度,不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销售前后不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非法改装、拆分销售等有关承诺事项,从销售源头做好产品质量安全,自觉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打造安全放心的购买环境。
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源头严把产品质量关,切实落实好进货索证索票查验制度,做到亮照经营、产品可溯;全面做好自查、自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自觉遵守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无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有关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电动自行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据悉,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局要求,正在陆续召集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销主体负责人签订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社会公开承诺书,初步统计,全市目前已签订承诺书946份。( 尚世轩 )
编辑:李德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