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恶意拖欠工程款 拘留所门口才履行

恶意拖欠工程款 拘留所门口才履行

2月1日上午,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来到示范区平安办事处某厂区内,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王某川成功拘传。无论干警怎样做思想工作,他都不为所动,直至当晚21时30分,干警将其送到拘留所大门口时,王某川才勉强同意先给付部分执行款,其余款项在近期分批偿还。

据判决书显示,原告史某2013年间与被告王某川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将被告承包的商丘市某安置小区部分楼房土建及内粉工程交由原告进行施工。双方约定按工程进度给付工程款。但工程结束后,尚有47.3万元工程款没有支付给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2018年原告起诉至法院依法维权。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47.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川又以上层没有支付为由,多次推拖不予履行,并连续几年采取各种办法拖延履行,为此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报告财产令等手续,王某川仍然躲避执行。

执行当日,干警直接来到王某川自称打工的厂区内,在办公室将王某川堵住。干警亮明身份后将其带回法院处理。在返回法院的路上,执行干警劝解其主动履行时,王某川仍然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的意愿。

到达法院后,干警又通知申请人到法院与被申请人进行当面协商,但王某川仍然不愿意履行判决义务。在执行干警做了一整天的工作后,王某川仍然毫无履行之意。晚上21时,干警果断将被执行人送往拘留所。当车辆到达拘留所大门口时,王某川才勉强同意先支付部分工程款。(王建华 张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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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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