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驻马店公布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4月19日上午,驻马店市政法系统2022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新闻发布会举行。驻马店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立足各自职能,推出2022年爱民服务承诺事项共38项。

驻马店公布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4月19日上午,驻马店市政法系统2022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新闻发布会举行。驻马店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立足各自职能,推出2022年爱民服务承诺事项共38项。

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积极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邮袋里的安全”;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全网通办”;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此次公布的爱民承诺事项,既有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措施,也有简政便民的惠民之举,既有去年活动的延伸,也有今年新推出的事项。

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统一标准、统一行动,连年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特别是 2021 年,全市政法机关将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聚焦主业主责,主动担当作为,真心实意、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政法干警的辛勤指数换来群众的满意指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持续提升,驻马店市荣获“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全省唯一连续7年蝉联“平安建设优秀省辖市”。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会同市政法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跟踪指导,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市政法系统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积极的作为,把承诺事项做得更实、更有效、更出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诺事项

(1)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孕妇绿色服务窗口,畅通“无接触式”电子诉讼服务渠道,帮助当事人线上办理诉讼、阅卷阅档等事项,实现各类诉讼事项一网通办。

(2)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依法公正高效化解涉企合同、用工、融资等纠纷,加强中小微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恢复发展。常态化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主动了解、依法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

(3)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商标犯罪分子,从严惩处食品、药品、服饰、农资等重点领域侵权假冒犯罪,从严把握缓、免刑适用,依法充分适用财产刑,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情节严重的实行从业禁止,保护品牌健康发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4)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精准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用好家庭教育令,督促和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加大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纠纷的调解力度。加强府院联动,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组织平台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被征收人理性维权引导,强化政策和法律释明,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促进纠纷实质性得到化解。

(6)持续提升审判质效。把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作为重中之重,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行类案推送、强制检索,加强对“发、改、指”等特殊案件的监管,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有效提升服判息诉率。强化案件审限管理,严格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的审批标准,坚决杜绝任意超审限现象发生,持续提高结案率。

(7)开展涉企、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将疫情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涉婚姻家庭以及电力、交通、物业、保险、通讯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强化财产查控,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结快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加大司法救助,保障弱势群体正常生活秩序。

(8)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妥善审理涉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相关案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权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9)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坚持院、庭长常态化接访,落实首接首访责任,建立健全网上网下信访接访即办、及时回复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促进息诉罢访。

(10)提供法律查询等服务。在市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建设并及时发布法律文库、司法公开信息,为群众提供法律查询、智能问答、线上诉讼等服务。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承诺事项

(1)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万警联万企法治护航行动。持续推进“万警联万企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能动司法、加强沟通联络、锻造诚信亲清作风,立足“四大检察”职能,精准对接需求,选准载体抓手,帮助企业解决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围绕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着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继续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公益诉讼和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活动,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助力推进西部山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宿鸭湖上游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3)积极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以检察监督共同守护群众“邮袋里的安全”。积极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强化对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禁品的预防和惩治,建立健全与邮政管理、公安等主管部门的协作协调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等活动,推动“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寄递安全制度的落实,促升寄递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共筑寄递安全“防火墙”。

(4)全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符合条件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或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结合办案实际,针对具体情况,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以法治促发展惠民生。

(5)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行政检察监督手段,防范“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等问题,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6)围绕城市窨井设施治理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生产生活安全需求,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深化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持续推动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大日常养护力度,健全、完善、落实好井盖运行管理安全综合治理。积极与应急管理部门对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燃气、交通、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九小”场所等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不到位,供电、供暖、燃气、加油站等安全隐患问题,推动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7)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用药安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存在违规添加化学药物、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推动药品安全领域问题整治,促进药品监管水平提升,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安全可靠的民生产品。

(8)开展特殊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聚焦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托“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针对网吧、KTV、酒吧、电竞宾馆、酒店等经营性特殊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极易引发、诱发违法犯罪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联合有关主管主责部门推动诉源治理和行业管控,促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的痛点、堵点、短板漏洞。

(9)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对象的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对救助对象困难大、需救助人数多等特殊情形,进行市、县(区)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同时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10)全面推开互联网阅卷工作,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实更优服务。全面推开互联网律师阅卷工作,完善互联网阅卷工作机制,实现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用跑”,更实更优保障律师执业权益。

驻马店市公安局承诺事项

(1)推动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全省通办”。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河南且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或随母在河南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材料齐全的,其父、母可在我市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

(2)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异地办理服务。采用“户籍地+居住地+委托他人”模式,基层公安派出所为群众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在我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跨省通办”服务。

(3)下放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批验收权限。支持金融企业发展,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权限由市级公安机关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

(4)全面推行保安服务行政许可容缺办理。推进保安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在受理保安服务许可业务申请时,对具备主要材料和条件、但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经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的,审批部门可先行办理。

(5)优化外国人在驻居留便利服务。持续优化外国人在我市居留管理服务,对涉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建设的外企工作人员,工作类居留许可签发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6)推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复制服务。优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方便当事人加快处理交通事故。

(7)推进交通违法处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推进省建异地代收系统交警执罚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通过群众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财政电子票据短信,群众可按照短信提示进行票据下载,节省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

(8)推广使用城市配送货车电子通行码。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证管理,依托“交管12123”APP,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发放电子通行码,提升通行证核发效率,为我市配送货车便捷通行提供保障。

(9)取消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异地办理注册登记居住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在我市,一律免予提交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10)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依托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行政法律文书查询、开锁预约等应用功能,为企业和群众在线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驻马店市司法局承诺事项

(1)探索建立行政指导融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助推行政执法机关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通过行政指导对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巩固执法效果,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2)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普法活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开展两个专项普法活动为抓手,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目标,综合利用“报、网、端、微、屏”等载体平台进行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反诈防骗意识和学生安全观念。

(3)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鼓励引导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服务能力。

(4)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加强农民工根治欠薪法律援助工作,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提供高标准、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

(5)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和现役军人的司法鉴定事项,持续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6)开展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县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敬老月”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活动。对现役军人办理公证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7)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难点”。

(8)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聚焦安全生产重点执法领域,坚持人民至上、依法治安总体要求,强化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保障。(纪保 潘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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