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对16家医疗机构责令停业整改
8月13日,记者从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目前,郑州卫生执法部门共抽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18家次,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24家,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对16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责令停业整改;对1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立案查处。

【大公中原网讯】8月13日,记者从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目前,郑州卫生执法部门共抽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18家次,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24家,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对16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责令停业整改;对1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立案查处。
郑州市本次疫情发生后,卫生执法部门迅速集结、立即行动,对全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生物安全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抽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18家次,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24家,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对16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责令停业整改;对1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立案查处。
同时,以商场、宾馆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对美容美发、公共浴室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683家次。
郑州市卫生监督局局长吴景瑜呼吁,广大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一步提升依法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严格遵守和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个体诊所和美容美发、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按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停业规定;其他允许开放的公共场所必须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毒,实施预约、错峰、限流等防控措施。
吴景瑜称,下一步,他们将针对没有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所的基层医疗机构违规收治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违法行为,以及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疫情防控中各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为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