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主要官员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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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中央人民政府今日(十一月三日)公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的建议,免去何永贤的房屋局局长职务。
李家超表示:「何永贤于十月二十八日向我提出请辞,表示愿意为宏福苑火灾承担政治责任。何永贤于一九九二年加入政府,在二○二○年起出任建筑署署长。她于二○二二年获任命为房屋局局长,担任第六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她致力履行行政长官的指示,包括兴建约30000个『简约公屋』单位、缩短公屋综合轮候时间由6.1年降至4.8年、有效打击滥用公屋,并制定《简朴房条例》有序取缔住宅楼宇劣质『劏房』等。」
李家超說:「她(何永賢)今日正式离任,我祝愿她事事顺遂,生活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