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睢县:仲裁调解显温情 工伤维权暖人心
近年来,睢县仲裁委不断创新调解机制,通过“庭前调解+心理疏导+多方联动”模式,高效化解多起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截至目前,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处理案件27起,不予受理1起,调解21起,调解率达87.5%。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党律师称:“这次调解充分展现了仲裁委高效专业的办案水平!面对经营几近停滞的企业,仲裁委没有简单地走裁决程序,而是以极大的耐心反复沟通协调,用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矛盾。不仅让当事人及时拿到赔偿款,更避免了后续漫长的诉讼和执行流程,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时间成本,也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非常感谢!”
5月7日,河南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劳务派遣引发的工伤赔偿案件。面对经营停滞数年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仲裁委通过精准调解,促成被申请人当场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申请人赔偿款,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为陷入困境的企业纾困解难,彰显了劳动仲裁柔性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

本案中,申请人刘某由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一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经认定其伤残级别为拾级伤残。因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已停止实际经营多年,资金链断裂,迟迟未按规定支付申请人的各项工伤赔偿待遇。因申请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然按照原数额向被申请人讨要赔偿款,双方僵持不下,后申请人向本委提起仲裁申请。案件受理后,仲裁委办案人员迅速展开核查。经核实,被申请人虽经营困难,但仍认可申请人的工伤事实及赔偿金额,因企业账户长期无流水,无力承担该笔赔偿款。该案件若直接裁决进入执行程序,不仅申请人的赔偿款难以落实,也可能导致该公司彻底失去喘息机会。仲裁委秉持“以人为本、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主动搭建沟通桥梁,依然采取“背对背”的调解策略。一方面,耐心向申请人解释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已不能享受,并释明被申请人的实际困境,分析执行风险,最终引导其理性调整赔偿预期;另一方面,告知被申请人该案件一旦走上裁决程序,后续可能面临“一裁两审”及法院执行,将会对公司造成致命打击。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多方筹借,但仍然不够赔偿款的数额,后又通过网络贷款9986元,最终在调解现场,被申请人将全部现金交付至申请人手中,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被申请人负责人感概道:“公司经营不景气,没有经济来源和收入,我一直愧疚于无法及时赔付员工,感谢仲裁委体谅我们的难处,在我们资金最困难的时候,仲裁委没有简单一判了之,通过调解了结了我一桩心事。”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睢县仲裁委既坚守了法律底线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到企业实际困难,以“柔性调解”代替“刚性裁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年来,该县仲裁委不断创新调解机制,通过“庭前调解+心理疏导+多方联动”模式,高效化解多起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截至目前,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处理案件27起,不予受理1起,调解21起,调解率达87.5%。
下一步,睢县仲裁委将持续深化“裁调结合”工作机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劳动争议化解效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许桂华 袁辅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