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

为加强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化审理,解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财产刑判项履行关联减刑、假释等难点问题,近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议。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市人民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河南省豫东监狱、河南省商丘监狱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对规定进行了逐章逐条的深入解读,明确了有履行能力的罪犯必须在履行完后方可减刑、假释;确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罪犯,不予减刑、假释。

参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联席会议,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更统一了认识,就财产性判项履行重点审查的材料、罪犯悔改表现与狱内消费的关联、罪犯确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认定等内容达成了共识,让罪犯更加积极的履行财产刑判项,让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更加实质化,让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更加公正,共同助推商丘地区刑罚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道清 )


编辑:李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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