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6日 星期二

商丘市创新“1234”工作法 助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商丘市创新“1234”工作法 助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商丘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托育服务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托育服务的工作部署,积极实行“1234”工作法,补足托育短板,夯实托育根基,逐步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使托育服务走在了全省先进行列,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目前,全市提供托育服务机构共147家,其中成功备案54家,共计提供托位1.7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1个。

健全一个机制,垒实托育防火墙

顶层强力推进,商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将托育服务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按年度分解重点任务,定期开展评估,实行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罚,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做细两个规划,绘圆发展蓝景图

该市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商丘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制定了《商丘市“十四五”托育发展规划》《商丘市“十四五”千人口托位数年度目标计划》,着力构建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互补、高效便捷的托育服务网络。要求2025年,新建城市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每个市辖区规划建设1所公办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每个城市社区开办1家以上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含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等),新建住宅项目配建200平方米以上托育服务设施。全市所有城镇社区托育服务(包括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等形式)覆盖率达到90%,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3.56万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

抓好三个建设,织密服务脉络网

商丘市抓好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构建多元化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努力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支持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提供托育服务,普惠托位要向社会开放提供;培育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向托班延伸,增加托班规模,招收2~3岁的幼儿,实行托幼一体化综合服务和管理。抓好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机构服务水平。规范照护服务,依托商丘市中心医院妇幼保健专业优势,成立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及实训基地,对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引领和推进全市儿童早期发展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深化医育结合,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配备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托育机构配齐配强健康管理员,全面加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疾病预防、传染病防控等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促进婴幼儿照护规范健康发展,确保婴幼儿健康和安全。

目前,全市54家备案的托育机构均配备1-2名健康管理员,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疾病预防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拓展专项行动,印发《2022年“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活动方案》,开展以“规范照护,健康成长”为主题的“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商丘站”系列活动。

活动期间,全市共计开展政策标准规范宣讲促进活动36场次,举办知识技能学习培训34场次,开展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33场次,组织技能练兵竞赛31场次,累计参加活动机构194个,培训各类人员1200余人,新闻媒体上稿24件,辐射群众30000余人,在全社会营造了托育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3年2月,商丘市在全省首届托育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了“团体一等奖”、1个个人二等奖、2个个人三等奖的好成绩。抓好示范性机构建设,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落实国家四部门《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出台《商丘市3岁以下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办法》,切实加强托育机构备案管理,促进托育机构专业化发展。目前,全市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147家,备案成功54家,托育机构数量和备案总数位居全省前列。印发《商丘市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市、区)活动,推动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托育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托育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经评估验收,全市11家托育机构被命名为“商丘市示范性托育机构”。

强化四个支撑,筑牢动力保护屏

该市强化政策保障,相继印发了《商丘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商丘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工作方案》《商丘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文件。明确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对建立完善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进行了统筹规划。强化财税保障,将托育服务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建立体系完备的财政激励机制,充分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托育行业。市财政将福彩公益金的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对托育机构给予重点支持。对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按规定落实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或减征政策。

强化项目保障,抓好托育工程项目,努力增加托育供给,商丘市共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重大项目240个,总投资83.6701亿元,其中托育工程项目94个,总投资5.3839亿元。抓好托育中央投资项目,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示范托育机构,到2025年新增普惠性托位5000个。2020年以来,商丘市6家托育机构申报中央资金托育项目成功,总投资1982万元,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680多万元。强化人才保障,积极与在商的职业院校、医专、师范学院等高校进行对接,加大引进培养和在职培训力度,探索建立多层次的托育师资和学员培训基地,实施养老托育“双百工程”,每年培养100名育婴员,全面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宋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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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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