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南沙“港人港税”差额直接免征

南沙“港人港税”差额直接免征

南沙税务局工作人员在“港澳青创税务云驿站”服务港澳青年。

17日,广州市南沙区召开“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南沙外经贸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1+3”专项政策,具体落实了财政部、税务总局此前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标志着今后“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徵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这一政策的正式落地。据了解,香港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主要采取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两者计算选择较低的一种报税。同时新政取消了此前的“先徵后返”政策,差额直接免徵。大公报记者 帅诚广州报道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广州南沙区常务副区长魏敏介绍,南沙“1+3”专项政策包含了1项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及3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其中,个税优惠政策主要是面向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徵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据了解,香港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主要采取两种课税方法: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其中,累进税率按照2%-17%五级税率征收,标准税率按照15%税率征收。两者计算,选择较低的一种去报税即可。高收入者通常选用标准税率。

新政执行至2026年底

记者比较发现,与大湾区内地城市现行的港澳居民个税优惠政策相比,南沙出台的新政策优惠对象覆盖了全体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且便利了税收流程,直接按港澳标准额度征税,免除了此前“先徵后返”的行政程序;新政策也不再以15%的税率为限,直接放宽到免徵“超过(实际)港澳税负的部分”(港澳的非高收入人士在港澳本地并没有达到15%这一税率)。新政策执行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对此,曾在南沙实习,目前供职于广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香港青年林广健表示,过往的“先徵后返”政策,需要先征收,到年终结算时再通过纳税人申请才能返还,手续繁琐且等待时间长,新的个税政策充分了解港人所需,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除此之外,之前广州的个税优惠政策只面向在广州工作的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而大部分香港居民都难以符合这个门槛,南沙新政将税收优惠扩大到全体香港居民,等于增加了在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收入,能有效吸引更多香港居民前往南沙发展,也促进了粤港澳三地融合发展。

将优化申报渠道

南沙区财政局副局长陶文胜透露,南沙区财政局已成立了落实南沙方案的财税政策支持专项小组,建立跨部门协商工作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建立粤港澳三地对接联动机制。实施个税优惠政策需要计算港澳居民的港澳税负,我们计划在目前南沙已有的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中,推动设立财税工作小组,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申报指南和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来源于南沙所得的界定办法、享受优惠的身份条件、个人税负的计算方法等事项,加强税制对接相关事宜。”他还指出,在优化纳税环境方面,税务部门正在积极完善纳税申报机制,优化申报渠道,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居民申报办理。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