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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网传贾鲁河尉氏段出现古沉船古钱币

5月8日以来,“贾鲁河尉氏段出现古沉船及大量古钱币”一事在网络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经实地走访以及对追缴铜币的鉴定可知,灰泥内确实存在少量民国时期的钱币,网络上所流传的“贾鲁河尉氏段出现古沉船及大量古钱币”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相关负责人说,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不得私自发掘,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

官方回应!网传贾鲁河尉氏段出现古沉船古钱币

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9日上午受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派,专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就“贾鲁河尉氏段出现古沉船及大量古钱币”情况,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此次事件地点位于尉氏县水坡乡牛集村西北贾鲁河西岸,考古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走访得知为河南省水利工程部门负责该段河道疏浚工作,附近群众在堆放于岸边的河底淤泥中偶然发现有民国时期铜币,该消息经网络扩散后吸引了大批群众前往该地点挖掘搜寻铜币。5月8日下午,当地公安及文物部门得知该消息后已经立即封锁该区域并疏散了该地点聚集的群众,同时追缴了若干民国时期铜币。

“我们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可见堆积于岸边的大量灰泥以及铁掀、铁耙挖掘痕迹,灰泥内包含有少量树根等杂物,但不见网络流传的大量古钱币、沉船或船体构件。”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河道内清淤工作已结束并通水,不具备开展进一步考古勘探或发掘工作的条件。经实地走访以及对追缴铜币的鉴定可知,灰泥内确实存在少量民国时期的钱币,网络上所流传的“贾鲁河尉氏段出现古沉船及大量古钱币”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

建设工程、生产中,发现文物怎么办?

根据《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不得私自发掘,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网传贾鲁河尉氏段发现沉船古钱币的情况说明

近日有网友发布抖音称,在贾鲁河河道开挖现场发现“沉船、大量古钱币”等文物。获知信息后,市、县文物部门立即到现场进行勘察,在河道清理的淤泥中发现有零星的古钱币,未发现沉船线索。

为防止文物标本流失,公安部门已对现场进行了控制。经文物部门专家鉴定,淤泥中出土的零星钱币属于民国时期的流通货币,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已责成项目施工单位将发现钱币的淤泥全部转运至安全场所,等待文物部门妥善处理。

贾鲁河项目施工前,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已对贾鲁河河道进行文物调查,未发现有重要文物遗存和明显遗迹,但文物调查不能涵盖全部的地下文物遗存。在此提醒项目施工单位,如果在施工中发现有文物遗存、遗迹等,要立即停工,并上报文物部门妥善处理。对流失的文物,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正在对群众捡拾的零星钱币进行收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境内的任何文物均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公民发现文物应及时上缴辖区派出所,私藏文物将会被追缴并处相应罚款。

尉氏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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