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交警对“两无”校车开出超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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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公中原网
秋季开学后,为确保秋季开学学生出行安全,驻马店市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加大对校车的安全监管。9月17日,该大队民警在巡逻期间查获一辆无车牌、无校车标牌的“两无”校车,对校车驾驶人叶某某开出了秋季开学以来首笔违规校车超万元罚单。
【大公中原网讯】秋季开学后,为确保秋季开学学生出行安全,驻马店市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加大对校车的安全监管。9月17日,该大队民警在巡逻期间查获一辆无车牌、无校车标牌的“两无”校车,对校车驾驶人叶某某开出了秋季开学以来首笔违规校车超万元罚单。
当日下午16时许,汝南交警巡逻至该县韩庄镇集市上时,发现一辆无牌校车在接送学生,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经讯问,叶某某说校车是才新买的,还没有来得及去挂牌,也未取得校车标牌,秋季开学了,为了招揽学生,幼儿园负责人想着韩庄镇离县城远,比较偏僻,交警一般很少到那巡逻,抱着这样侥幸的心理,于是就安排他驾驶这辆新买的“两无”校车接送学生,不想这个险冒大了。针对叶某某上述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驾驶人叶某某做出了罚款15000元的处罚决定。

校车安全无小事。请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学生的监护人要坚决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纪保 潘登 柏二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