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安阳殷墟保护利用有了新《条例》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安阳市文物局获悉,《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意味着殷墟保护再增新保障,对殷墟保护利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大公中原网讯】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安阳市文物局获悉,《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意味着殷墟保护再增新保障,对殷墟保护利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现行的《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于2001年9月经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10月10日起施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条例》部分条款与当前文物保护形势已不相适应,对近年来殷墟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的处理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2019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将现行《条例》修订列为立法调研项目。

和现行《条例》相比,新《条例》内容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法促保、以法护民的立法宗旨得到体现。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殷墟保护责任,明确设立殷墟保护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搬迁安置用地及经费,建立殷墟保护补偿机制等,为强化殷墟保护,统筹处理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遗址保护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新《条例》规定了殷墟保护规划编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环境保护、禁止行为、工程建设审批等内容;对违法行为扩大了追究法律责任的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新《条例》专门设置了“研究与利用”章节,对殷墟科学研究、展示陈列、产业引导、教育传承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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