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 “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四宗罪
《大公报》发现,除了民阵之外,公然支援黑暴分子、捐款收益超过两亿元(港元,下同)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同样并无注册,而该基金是透过另一揽炒派团体「真普联」的户口收取捐款。

【大公中原网讯】揽炒派多个组织没有根据条例依法注册,警方日前去信民阵,指民阵涉嫌违反《社团条例》。《大公报》发现,除了民阵之外,公然支援黑暴分子、捐款收益超过两亿元(港元,下同)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同样并无注册,而该基金是透过另一揽炒派团体「真普联」的户口收取捐款。
「612基金」涉嫌犯了四大罪状,包括并无社团注册、有逃税嫌疑、疑与外国势力勾连,以及涉嫌利益输送。在国安法出台后,继续公然运作至今。有大律师认为,团体没有注册是违法行为,加上「612基金」与黑暴有关,保安局局长可以用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为由,以《社团条例》取缔。\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时事追击
被称为黑暴基金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成立于2019年6月15日,声称为所有黑暴提供人道支援,包括医疗、刑事或民事法律开支、紧急经济援助等,而基金信托人包括前公民党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前工党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天主教香港教区前主教陈日君、黑暴歌手何韵诗以及岭大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许宝强。
大律师:可用《社团条例》取缔
截至今年3月31日,该基金收入高达2.1亿元(港元,下同)。值得留意的是,基金是透过「真普选联盟有限公司」和教协的办公地址收取捐款,而基金没有注册为社团,员工有13人。基金运作了接近两年,掌管庞大资金,加上与黑暴有关,令人怀疑「612基金」是否合法营运。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早于去年八月已提到,「他们(揽炒派)成立一个所谓信托,由几个人负责,但由于他们并非法人,因此不能去银行开户,而是借『真普选联盟』在滙丰银行的户口,这个做法是犯法的。」他上月在facebook发帖,指「如果民阵要取缔,『612基金』同样要取缔;还有,滙丰银行和教协有没有相连的法律责任?」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根据《社团条例》,社团的定义是「任何会社、公司、一人以上的合伙或组织,不论性质或宗旨为何」,而「612基金」很明显是多于一人,所以很难用任何借口去逃避注册。社团条例第5条亦写明,任何本地社团成立后一个月内,须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团事务主任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否则就是违法。
借户口收钱 用教协地址
马恩国又表示,保安局可以根据《社团条例》取缔「612基金」,因为该条例第8条列明,如社团事务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的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者,社团事务主任可建议保安局局长作出命令,禁止该社团或该分支机构运作或继续运作。他认为,「612基金」讲明支持黑暴,明显是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取缔是合理做法。
至于「真普联」借户口给「612基金」是否违法,马恩国认为,根据《盗窃罪条例》第16A「欺诈罪」,如任何人藉作任何欺骗(不论所作欺骗是否唯一或主要诱因)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另一人作出任何作为或有任何不作为,而导致该另一人以外的任何人获得利益,则该进行诱使的人即属犯欺诈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判监禁14年。「真普联」欺骗银行,借出户口让基金获得利益,当然是违法。《大公报》以电邮向「612基金」查询,惟截稿前未获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