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应有之义
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港澳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王振民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和核心内容,是建立健全、发展完善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和体制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
【大公中原网讯】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港澳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王振民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和核心内容,是建立健全、发展完善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和体制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我们要严格落实「爱国者治港」,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任何时候都掌握在爱国者手中。

过去20多年实践经验总结
王振民指出,上世纪的80年代,在构思「一国两制」、起草制定基本法时,邓小平先生就反覆讲,「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今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听取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述职报告时进一步提出「爱国者治港」,指出「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爱国者治港」是习近平主席在对「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20多年来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对这一理论、制度的继承、发展和升华,上升到「根本原则」的高度来认识这一关键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行动指导意义。
「港独」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他说,这些年「港独」激进势力冒起,他们不仅在街头频繁发起暴力抗争,而且利用香港目前一些制度的空间和漏洞,以「揽炒」香港为目的,大批进入香港地方治理架构,大有取代爱国者在香港政权当中主体地位之势。这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香港繁荣稳定,挑战「一国」原则底线。如果在回归祖国50年不变的中期,治港者开始主要由这些人组成,爱国者大批退出,今后香港由这些人主导,那就等于香港再次丢失,我们收回香港也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香港也将失去应有的明天。因此,「爱国者治港」首先是国家主权、安全问题,1997年我们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收回了香港,当然要由国家信任的爱国者治理香港,这完全顺理成章、天经地义。
王振民表示,「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国策和制度体系从一开始就包含的核心内涵、前提条件和应有之义,不是今天突然提出来的,自上世纪80年代初提出以来就一以贯之,从未动摇。没有「爱国者治港」,就没有「一国两制」。很难想象一批根本不爱这个国家,甚至憎恨这个国家、反对「一国两制」的人如何能够理解、执行「一国两制」。他表示,香港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和两个首席法官中国国籍的要求,对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宣誓、效忠等方面的规定,都是「爱国者治港」的具体体现和法律化。去年制定的香港国安法也有相应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