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颁布落实后,在香港经营的一些网络平台纷纷扬言拒绝与香港警方分享用户资讯,此举得到反对派及西方政客的喝彩,美其名曰“维护言论自由”。
【大公中原网讯】香港国安法颁布落实后,在香港经营的一些网络平台纷纷扬言拒绝与香港警方分享用户资讯,此举得到反对派及西方政客的喝彩,美其名曰“维护言论自由”。其实,这不是维护言论自由,而是公然抗法及助纣为虐。
通讯软件、社交平台等科技公司要在一个地方营运,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因此会定期根据要求向当地政府提供使用者资料,这样的情况放诸四海而皆準。根据脸书(facebook)报告,美国政府仅去年下半年就向其索取资料超过5万1千次,而脸书同意了其中八成八的要求。脸书对美国政府唯唯诺诺,但不把香港特区政府的要求放在眼内,典型的“大细超”,难道是因为特区政府不够美国政府恶吗?
网络是虚拟世界,但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犯罪问题不断恶化,去年六月香港爆发修例风波以来,幕后黑手利用社交平台等网络进行串联、组织及指挥,类似“831太子站打死人”等谣言正是透过社交平台大面积传播,抹黑警方。不少暴乱物资甚至枪支弹藥也是由网络订购。早前香港警方破获一起藏枪案,有关枪支正是网上向美国购买,运到香港后组装。而犯罪分子洗黑钱,同样离不开网络平台的协助。
特区政府要求社交平台提供用户资料合情合理合法,也符合国际惯例。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授权警方採取一切必要手段预防、阻止及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与活动,加强对网络的监管是应有之义。再说,执法部门若非有足够的理据,不会轻易要求社交平台提供特定的用户资料,目的在於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安全,这与“言论自由”风马牛不相及。
国家安全是凌驾性的,言论自由及保护私隐不应该成为违法的挡箭牌。有必要善意提醒有关讯息发布人及服务商,未有遵从警方要求,一经定罪,可被判罚10万元及分别监禁一年及六个月,法律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