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8日 星期四

南阳:入境人员交通费食宿费集中隔离费自理

即日起,河南省南阳市实施对境外返宛(南阳市简称)来宛人员在入境后产生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隔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医保报销政策解决;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负担。

  【大公中原网讯】即日起,河南省南阳市实施对境外返宛(南阳市简称)来宛人员在入境后产生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隔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医保报销政策解决;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负担。

  3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官方发布《关于加强境外返宛来宛人员管理办法》。上述《办法》支出,该市对境外返宛来宛的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市防控措施。

  境外返宛来宛人员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市境外返宛来宛人员指挥处置专班推送的信息或交通卡点通知后,要快速反应,4小时内派车派人到指定地点将人员带回实行14天集中隔离措施。带回前由交通卡点在临时隔离区实施滞留管控措施。带回后,有特殊情况的(70周岁以上的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和患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等人员)可申请居家观察,经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评估通过后,由所在地乡镇(办)实施14天居家观察措施,并严格管控。任何人不得私自接运境外返宛来宛人员。

  境外返宛来宛人员在入境后产生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隔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医保报销政策解决;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负担。

  对经南阳中转的境外入宛人员,由防控卡点在临时隔离区实施滞留管控措施,并及时转运移交,适当收取转运费用。

  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境外返宛来宛人员出发前要向目的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机构主动报告所在国家、行程、目的地、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入境目的等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返宛来宛真实情况,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措施;境外返宛来宛人员的家属或单位应提前48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如实报告返宛来宛人员航班、车次等相关情况,自觉配合落实隔离措施。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排查境外返宛来宛人员信息,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对隐瞒境外旅居史、身体健康状况的境外返宛来宛人员和私自接运境外返宛来宛人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拒绝配合实施集中隔离措施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对瞒报、漏报、迟报、措施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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