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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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一審宣判:劉鑫被判賠69.6萬
據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報,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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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刘鑫被判赔69.6万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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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于10日宣判
1月4日,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其起诉刘暖鑫(曾用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将于本月10日9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