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推进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面临新的变化,一是国家层面关于房地产政策表述由“止跌回稳”调整为“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更加强调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二是财政、货币等宏观调控政策延续宽松基调,居民换购新房个税支持政策、购买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等陆续出台,政策环境更加积极;三是经过连续几年调整,当前正处于房地产市场筑底企稳的关键期,需要在供需两侧接续用力,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全省房地产市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9部门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分为四部分共15条,通过加强住房供应管理、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支持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建设“好房子”等15条举措,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有效满足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稳定全省房地产市场。
一是严格管理控新增。坚持“以需定供”,科学编制“十五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实现“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强化房地联动,根据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对房地产用地实行差异化管控;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鼓励实行现房销售。
二是综合施策去库存。进一步提升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实施购房补贴、贷款贴息。优化套数认定,重点支持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推进存量商品房收购工作,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宿舍、人才房等。持续开展“以旧换新”,推行个人存量住房“带押过户”。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更好满足居民多元需求(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已经明确的政策,此文件不再重复赘述)。
三是着力提质优供给。在供应“好地块”、建设“好房子”、改成“好房子”、提供“好服务”等多方面发力,着力提质优供给,让老百姓住得更安心、更舒心。
四是多措并举稳预期。在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切实防风险、稳步探索新模式等方面协同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态势,提升市场信心,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