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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8月1日 星期六

《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施行 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

8月1日,备受关注的《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次以省级地方性法规形式系统规范一个戏曲剧种的保护传承发展,标志着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

豫剧是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国拥有163个专业剧团、约2000家民营院团,每年演出超40万场。然而,随着时代变迁,豫剧也面临传统剧目流失、传承人老龄化、基层院团生存困难等难题。

为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推动豫剧艺术繁荣发展,我省通过专项立法,对豫剧的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创新发展、保障举措等作出全面系统规定。

《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为全方位保护核心资源,筑牢传承根基,《条例》要求对豫剧的代表性剧目、唱腔流派、表演技艺、服化道及文献档案、影音资料等进行系统性保护,并对濒临失传的经典传统剧目、曲牌进行挖掘整理、复排演出。

针对困扰基层戏曲人才“进不来、留不住、评不上”的现实问题,《条例》明确,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豫剧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学术成果和任职年限要求;推行豫剧创作作品与论文、专著等效评价,为舞台留住更多优秀演员。

为让豫剧在新时代焕发活力,《条例》鼓励多元创新,鼓励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制作适合网络观演的优秀作品。

在经费保障上,《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豫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豫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施行既为豫剧守正创新、长远发展划定了清晰法治路径,也为曲剧、越调等河南本土其他戏曲剧种的协同保护、联动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遵循。期待在法治护航下,豫剧这张中原文化名片能够绽放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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