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梁园区法院:前儿媳占房拒不搬 执行员努力终和解

梁园区法院:前儿媳占房拒不搬 执行员努力终和解

一起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房屋强制搬迁案,经过执行法官孜孜不倦、锲而不舍地努力,终于在7月6日双方达成和解。由申请人方支付被执行人方现金6万元,被执行人同意腾出房屋返还申请人,使这起令两家人头痛数年的执行案得到成功和解。

事情说起来有点复杂:2016年4月,原告的儿子小付与被告高某结婚,原告付某两口就将自己建筑的房屋交由小两口使用。2018 年6月,儿子与被告离婚,被告在离婚协议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的情况下,无故占有涉案房屋。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停止侵权,返还该房屋,被告拒不履行。原告认为,被告无正当理由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依法向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期间,被告高某未到庭应诉。

经审理查明:涉案房屋系原告2010年10月出资建造,被告与小付离婚后,在原告老两口和小付均外出打工的情况下,被告一直占用该房屋。期间,有两份村委会和乡调解组织的调解证明,记载因该涉案房屋双方曾发生多次争执,并且对立情绪十分激化。

法庭经合法传唤,被告当事人拒不到庭,2021年6月,梁园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决被告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搬离并返还涉案房屋及院落一套。但被告仍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复杂的案件,执行法官先后多次与双方进行深入地接触,力争将该矛盾化解,使案件得到执行。前期,双方当事人根本就不能会面,一见面就吵作一团。万般无奈之下,法官只好当起了“传话筒”,一边做当事人的工作,一边宣传法律规定,还要避免矛盾持续激化。为此,执行法官曾连续多次到双方家中做思想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长期的努力,执行法官终于看到了矛盾化解的希望,7月6日,在执行法官再一次提出由原告给予被告一定补偿,被告就搬离房屋的建议后,双方最终同意了这一方案,达成共识后双方当即签订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案件得以成功执结。完美的结果也让执行法官如释重负。(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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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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