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12月19日立会选举 明年3月27日特首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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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公报
特区政府13日公布的草案显示,今年9月19日举行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12月19日举行立法会选举,明年3月27日举行行政长官选举。

【大公中原网讯】立法会今日(14日)首读《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特区政府13日公布的草案显示,今年9月19日举行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12月19日举行立法会选举,明年3月27日举行行政长官选举。
条例草案指出,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干犯非法行为,任何人故意妨碍或阻止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即属干犯舞弊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