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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 河南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河南省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提高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大公中原网讯】(孙贺霞)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河南省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提高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元旦起 河南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月27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8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78元。社会散居和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分别由700元、1100元提高至950元、1350元,并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高中以上学历在校生。

  提标后,2020年的农村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分别较2019年增长10.4%和7.2%。目前,河南省已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7.13亿元,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提升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落实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将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福康工程”实施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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