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今日(13日)将就空置税条例草案刊宪,下月立法会复会后提交大会首读。
港府为压抑楼价,推出房屋空置税(文汇报资料图)
【大公中原网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今日(13日)将就空置税条例草案刊宪,下月立法会复会后提交大会首读。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社交网页表示,随着政府将实施空置税的条例草案在宪报刊登,她去年6月底公布的6项房屋政策新措施已全部到位,其他5项分别为,将居屋、绿置居及首置上车盘的售价与市场楼价脱钩、将9幅私楼地改拨作公营房屋、市建局出售首个首置上车盘项目、运输及房屋局成立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加快推进各个项目、改善楼花预售,防止发展商「挤牙膏」式卖楼。
林郑月娥表示,房屋是民生头等大事,政府增加房屋供应的措施只会陆续有来,絶不走数。
根据条例草案,获发入伙纸达12个月或以上的一手楼发展商,须每年向政府申报单位状况,如有单位仍未售出,而在过去12个月当中超过半年没租出,须缴交额外差饷,征收率划一为应课差饷租值的百分之二百,相当于楼价约百分之五。
为避免有人通过关连人士交易规避空置税,草案列明若单位持有人在特首去年六月公布措施后,把单位转让予关连人士,须提交申报书和缴交额外差饷,并限制转让单位予附属公司或亲属。
刑罚方面,政府指为加强阻吓作用,建议关乎欺诈的罪行是在董事、公司秘书、主要人员或经理的同意或纵容下干犯,或是因疏忽或不作为,则有关人员亦属干犯该罪行,一经定罪,可处最高十万元罚款及监禁一年。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