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28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形势变化,经指挥部同意,现将全省县(市、区)分区分级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紧
【大公中原网讯】3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25场新闻发布会获悉,该省174个县(市、区)进行分区分级调整,截至3月7日,郑州市中原区等173个县(市、区)为Ⅲ类县(市、区),南阳市宛城区为Ⅱ类县(市、区)。该省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3月8日下午,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全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名单的通知》显示,截至3月7日24时,该省Ⅲ类县(市、区)173个;Ⅱ类县(市、区)1个;无Ⅰ类县(市、区)。
上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Ⅲ类县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月19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疫情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类县(市、区)、Ⅱ类县(市、区)、Ⅲ类县(市、区)。Ⅰ类县(市、区),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Ⅱ类县(市、区),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Ⅲ类县(市、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月29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明确省内Ⅲ类县(市、区)人员不需再办健康证明,可正常出入小区。
关于公布全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名单的通知
豫疫情防指办〔2020〕4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28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形势变化,经指挥部同意,现将全省县(市、区)分区分级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全省县(市、区)分区分级名单(截至3月7日24时)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