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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10月10日 星期六

政策解读|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职能明确!构建 “1+N”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是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核心枢纽,为推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专业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与管理作出系统部署。下面带大家读懂这份政策要点。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5 年 6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幼儿园托班、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等为网络的 “1+N” 托育服务体系,明确要发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国家 “十五五” 规划纲要要求,到 2030 年实现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当前,不少地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还存在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带动区域托育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此,经会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本《通知》,进一步规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助力其在托育服务体系中发挥枢纽作用,开展服务引领、培训指导、质量管理等工作。

二、核心工作内容,四大方向明确任务

《通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文共 5 部分 18 条举措,系统划定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职能:

✅加快建设运营进度

各地结合本地人口规模、托育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设规模适度、装备适宜、功能完善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同时明确中央投资支持项目的建设运营进度要求。

✅ 发挥服务引领作用

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立足本地实际,在优化托育服务、指导科学育儿、加强健康指导、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安全责任、总结实践经验、提升服务品质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开展培训指导工作

面向托育行业人才培养:开展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承接托育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同时协助做好托育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普及。

✅ 参与质量管理工作

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可接受属地卫健行政部门委托,通过帮扶托育机构规范管理、助力行业治理、提供质量管理技术支撑等方式,参与区域托育服务质量监管工作。

三、三项保障机制,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为保障《通知》落地落实,文件提出三条组织保障要求:

1. 统筹规划布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协调落实建设用地,加快项目建设推进。

2. 压实属地责任: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保障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好、用好。

3. 强化分类指导:厘清职能任务,建立常态化指导督导机制,持续推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

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是区域托育发展的 “总枢纽”,随着政策落地,未来各地将持续完善 “1+N” 普惠托育体系,为家庭提供更优质、可及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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