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豫出台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近日,河南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进行明确规定。

【大公中原网讯】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近日,河南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进行明确规定。

这6支队伍统一服装: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办法》共6章29条,对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的总体要求,配发范围、种类、标准,以及预算定额、气候区域等进行了规范。并明确已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应当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

配发范围:

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中——

●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

●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的

●在编在职人员

同时,《办法》明确,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列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部门预算。要加强监管,各地需在预算定额标准以内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