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持自住房改造 漯河列入党史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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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公中原网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大公中原网讯】日前,漯河市公布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市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改造。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让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及早使用公积金,漯河市公积金中心把该项政策作为学党史、办实事、惠民生的实际行动,利用各种媒体扩大政策宣传,组织工作人员进社区现场宣讲,接受咨询,指导群众办理提取业务,深受群众欢迎。
据了解,漯河市大部分小区居民自家老旧设施陈旧,存在房屋结构加固、门窗修缮、室内水电暖等改造需求,但因无政府资金支持难以配合,同时大部分居民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漯河市便于2021年4月在全省率先出台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该项政策适用于住房纳入漯河市(县区)政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权利人或配偶,且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因维修改造自住住房,并且在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均可提取公积金。同时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缴存职工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每户实际应支付部分,最高额不超过3万元。
另外,漯河市公积金中心还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核实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名单,对内对外公布相关信息,并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好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促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解决“老小旧远”问题、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姚春丽 闫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