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表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
3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表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
会上,李克强提出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和金融监管。他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必须採取有力措施,在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金融领域腐败风险。
李克强表示,要严防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徇私舞弊。他指出,今年国有企业要基本完成公司制改制,并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这个过程中,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要从严防控,坚决防止贱卖国资、违规交易和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李克强同时提到,要严防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中的资产流失。他指出,近年来国有企业“走出去”势头较猛,但也出现了违规决策、违规经营等现象,有的甚至内外勾结谋取私利、恶意转移资产。对此,要完善企业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健全境外国资经营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李克强在会上强调,要严防金融风险和腐败。他指出,当前金融领域存在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金融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对金融风险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金融领域腐败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要统筹抓好金融领域防风险和反腐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理顺职能关系,健全协调机制,增强监管合力。要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治理金融市场乱象。
李克强提出,要严厉打击银行违规授信、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要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机构问责、监管问责和对监管者问责,坚定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