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2026年6月19日 星期五

河南省出新政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昨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加强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将改革评价机制,为基层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开启一路“绿灯”。

  昨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加强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将改革评价机制,为基层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开启一路“绿灯”。

  《实施意见》共分6个部分,主要包括: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力度,着力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一线人才评职称走“绿色通道”

  新政规定,着力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淡化论文论著要求,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实践能力和工作实绩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

  今后,对在乡镇工作20年以上,符合农业、林业、水利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评审;在农村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评聘或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 此外,农村教师、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价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对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省辖市及以上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引进的县属及以上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等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基层事业单位招考降低“门槛”

  为有效解决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河南省将改进公开招聘方式,放宽条件、降低门槛。

  新政规定,县、乡事业单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并且,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的层级、专业和数量。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可采取校园招聘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

  今后,河南省将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以上,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连续满30年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聘任。

  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大学生就业

  高层次人才匮乏是当前基层面对的迫切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一方面,河南省将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过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扶贫和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为了营造有利于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激励保障机制,各地要确保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全部安排到基层事业单位,确保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收入分配向基层偏远地区倾斜

  为更好调动基层人才积极性,鼓励他们安心基层工作,河南省加大了对基层人才激励保障制度。

  一方面,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将人才收入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河南省要推进基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基层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进一步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工资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地区间工资收入差距。

  另一方面,在推荐国家级专家人选和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表彰奖励工作中,同等条件下,适当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倾斜。(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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