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河南团代表、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宋砦村党总支书记宋丰年认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十分重要。
【大公中原网讯】“中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基层连接着千家万户,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基层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5月24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河南团代表、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宋砦村党总支书记宋丰年认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十分重要。

拥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宋丰年认为,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有自己的特点。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都是因为利益纠葛引发的,而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农村的一些纠纷除了利益纠葛,还有家族、亲情等因素,大家平时都生活在一起,难免有一些磕磕碰碰的事情。
“这些年经济发展了,相互之间经济交往也比较频繁,也难免会有一些民间借贷、房屋租赁等纠纷,但大家碍于情面,有时并不愿意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宋丰年认为,真走到打官司那一步了,效果也并不见得好,因为大家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旦打官司,当堂不让步,举手不留情,大家以后也不好相处了。
根据农村纠纷的一些特点,他认为,最好用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我们要继承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比如“和为贵”“和气生财”等,发扬“枫桥经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尽量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不让它发展到打官司的地步,也减轻一下党委、政府和法院的压力。乡规民约和宗法族规为民间调处提供了依据,农村的一些纠纷完全可以依靠基层组织协调解决。
“在调解解决纠纷时要追求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统一,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宋丰年认为,给老百姓做调解工作光靠法律不行,还要给他讲人情世故,讲传统的道德文化,强调“礼法结合、引礼入法”,把法律和道德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挖掘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孝善”文化、“和谐”文明、“无讼”传统,发挥其引领功能和道德教化作用,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纠纷。
宋丰年说,在做调解工作的过程中,要把自由、平等、法治、诚信、友善等这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进去,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增强群众对基层自治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从内心深处树立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
“现在农村的一些纠纷是因为老百姓不懂法造成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他认为,我们要加强基层普法宣传的力度,让老百姓知法守法,不去触碰法律的底线。我们要树立宪法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通过普法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让宪法和法律入脑入心,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要始终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宋丰年认为,要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工作思路,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坚持抓住抓小抓苗头,主动排查,超前防范,深入推进“无讼村居”“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宋丰年称,加强基层治理最关键的还是坚持党的领导。下一步,我们还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广大民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